——河北石家庄车辆损失第三方评估见闻
笔者从事汽车保险理赔多年,近期到河北省石家庄市进行车险理赔经验交流,听当地同仁介绍,河北省内对汽车碰撞事故造成的损失鉴定,目前第三方的物价评估机构和保险公估公司介入程度较深,打破了车辆碰撞损失评估潜规则:保险人既当业务“运动员”,又是理赔“裁判员”这一双重角色。
因竞争加剧,目前各保险公司经营车险多陷于困局。保险公司运营费用逐年攀升,保费业务规模取决于价格,服务同质化,竞争已充分市场化;为保证车险能持续经营,各保险公司都在保险理赔之碰撞损失环节下功夫,“惜赔”是普遍现象,引起事故承修厂和被保险人不满,导致大量诉讼案件产生。
为化解保险当事人之间因定损偏差产生的司法纠纷,河北省内第三方的物价评估公司和保险公估公司在当地政府和法院的支持下,积极参与重大碰撞事故车辆的损失鉴定。这些第三方公司不依附保险公司,不看保险人“脸色”,以客观、独立、公证的视角对事故车辆进行评估,保障了当事人的利益,获得了法院系统和当事人好评。
在我国,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资产评估是有法律依据的。《保险法》第129条规定,“保险活动当事人可以委托保险公估机构等依法设立的独立评估机构或者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接受委托对保险事故进行评估和鉴定的机构和人员,应当依法、独立、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估和鉴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涉。”河北省委托人委托物价评估公司或保险公估公司对受损车辆进行损失鉴定,就是对法律执行的实践证明,应给予支持和鼓励。
据同仁介绍,河北第三方公估公司作业独立,在损失鉴定过程中,较好地做到了客观公正立场。笔者随机走访了一保险公估公司,从业人员多35岁以上,长期修理厂维修、接车公正和损失评估工作,文化素质较高,每人每日处理两宗以上车损鉴定委托案件,向委托人出具损失评估报告。评估报告专业,经得起内部审核。委托人再根据评估报告向保险公司、责任人进行索赔。在与该机构负责人交流过程中,对评估金额与保险人定损金额有偏差如何处理?该负责人说,保险公司事前一般多来电,提出下调估损金额,可我们不敢,怕失去公信力,最终葬送自己职业生涯。因不依附保险公司,收入来源有保障,可以秉承客观独立立场,理直气壮地做好自己的评估工作。
河北省关于车辆损失鉴定,能有今天这局面,与各级法院的支持第三方鉴定机制分不开的。因车损鉴定金额相差大,被保险人往往提前诉讼,增大了法院工作难度和工作量。将车损鉴定案件前置,引入第三方鉴定机制,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保险当事人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切实利益,减少社会矛盾。据了解,涉诉的多为金额较大案件,被保人一来对维修工艺、维修费用不了解,二来也没有太多时间与保险人纠缠,于是积极向第三方鉴定机构及人民法院提请援助。
河北省的车损第三方鉴定做法,客观公正地化解保险当事人之间矛盾,对目前国内车险理赔是有借鉴意义的,可以改变保险公司“运动员“、”裁判员”双重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