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年龄警告标签图标的使用和设计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那些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的年龄替告标签图标的有关要求;不适用于那些由于考虑到玩具的功能、尺寸、特性、性能或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而明显不适合于3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5296.5消费品使用说明 第5部分:玩具
gb 6675 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 6675及gb 5296. 5确立的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4 年龄警告标签的图标的使用和设计
4.1 年龄替告标签的图标的使用要求
年龄瞥告的图标在产品销售场所应清晰完整。
年龄警告(图标形式或文字描述)应置于玩具产品或包装卜便于识别的部位。
注:为了使消费者熟悉本标准中规定的符号,年龄件告的图标和文字描述宜同时使用,过渡周期为3年。
特定危险的描述应标注在玩具上、包装上或使用说明书中。
4.2 年龄警告标签的图标的设计要求图标的设计形式如图1所示。
图1 年龄警告的图标
具体设计要求如下:
―圆圈及斜杠为红色;―背景为白色或透明;
―年龄范围和脸形轮廓为黑色;
―图标的直径小尺寸应为10 mm,且不同组成部分的比例应如图1所示;